采购公告丨成都新东方展览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空间布展服务项目设计搭建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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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东方展览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空间

布展服务项目设计搭建采购公告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空间布展服务项目计划于2019131日之前在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B 座二楼施工搭建完工。现就关于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空间布展服务项目设计搭建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空间布展服务项目设计搭建采购公告

二、实施地点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B 座二楼(成都市贝森南路 18 号)

三、采购单位

成都新东方展览有限公司

四、项目概述

(一)服务内容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科技创新空间布展服务设计搭建

(二)展厅面积

展厅总面积:334.215 平方米

 

(三)展厅布局要求

以“贯彻创新发展理念,建设创新驱动先导城市”为目标,全面加强科技创新,扩大对外开放,重点展示在蓉院士风采、成都科技创新成果和成都市历届青少年科创成果,从“序厅、院士风采墙、科技成果展、青少年科创作品展和科创咖啡”五个板块内容构建成都市科技创新及成果展示内容,形成“开篇+科技+成果+互动”的展示布局。

1、科创序厅

新时期、新时代、新机遇,成都市科协在新发展理念城市建设中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和实践成果,搭建一个集成果展示、档案陈列、科创宣传等于一体的窗口。

2、科技成果展区

改革开放 40 周年成都科技成就,包括基础科学、航天工程、交通运输、电子技术、智能制造等众多领域内容,例如 ICL 地震预警成果、羽毛球机器人、量子通信地面望远镜等。以现有的 100 幅科技成就摄影图片为基础精选 50 幅展示。

3、院士风采墙

集中展示约 34 位院士的相关资料,以图片展为主要形式。

4、青少年科创作品展区

收集精选近年来青少年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示,主要包括创造发明类、科学论文类、科幻绘画类、程序软件设计类、教师创新类等五大方面,以实物、图片、文字形式为主,既是作品展示也是历年来科创比赛的成果陈列,具有很高的现实意义。

5、科创咖啡洽谈区

以现代人文科技风格营造氛围,作为洽谈休闲区域用于参观者的临时接待和休息。

注:视频影像播放部分,请根据场地情况安排区域。

(四)方案要求

有详细且合理的展厅布局方案、布展安全及风险防控预案、服务人员配置清单以及项目目标分析和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

(五)商务要求

布展完成时间:2019 1 31 日前

布展地点:成都市贝森南路 18 号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 B 座二楼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乙方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验收结束,乙方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7%作为第二笔款;质保期3个月满无质量问题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质保金的3%

验收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验收结算清单进行项目验收。

(六)其他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250000.00 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最终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采购流程

(一)提交装订成册的报名应答材料

1.封面(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负责人签字,提交日期)。

2.企业简介(含联系方式,后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应同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无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5.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6.近两年内项目案例清单及证明材料,获得奖项清单及证明材料(成都市展览展示工程企业等级评定资质证明优先)。

7.参与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分工和可提供的服务方案。

8.根据项目概述内容详细提供相应方案(此方案作为考察报名供应商对本项目的策划能力和设计水平,将计入供应商综合评分)。

备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二)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须在201812211000前,将一本装订成册的报名材料附带电子文件送达至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东方希望中心2101室。逾期逾时将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联系人:向玮杰18080078008307040064@qq.com

(三)审核及通知。采购单位在收到供应商报名应答材料后进行综合评审,此评审结果不对外公布。只有综合得分前三名(分数由高到低排名)的供应商才能获得本项目采购比选资格,并凭采购单位发出的正式《比选邀请函》参加比选会。

(四)采购比选会。收到《比选邀请函》的供应商要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准时派员参会,并在会议现场提交应答报价文件。

(五)结果通知。采购单位将现场对参会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并于当日通知供应商比选结果,确定本项目采购成交供应商。

二、其他说明

(一)本次采购公告涉及的报名、评选仅涉及供应商资格预审,旨在选择符合条件的供应商。

(二)对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或有不良记录隐瞒不报的供应商,一经核实,本公司将终止其在未来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公司项目采购的资格,若造成恶劣影响或不良后果的,还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通过资质审核遴选并确定参与本项目采购比选资格的供应商若无故缺席或不参会者,本公司将中止其在当年度内再次参与本公司项目采购。

                            2018年12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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